2019第五屆CDPA辯論錦標賽
一、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University of Taipei , Department of Social and Public Affairs)、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Chinese Debate Promotion Association)
二、活動宗旨:
自蘇格拉底在雅典街頭質問市民何為正義以來,邏輯辯證就不斷的推動著社會的蛻變,不論是大至政治理論的發創、公共政策的制定、人生志願的選擇、甚至小至日常生活中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理性思辯不僅僅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所應具備的能力,更是人類在進行政治參與、自我完成與社會化過程中至關重要的元素。
辯論比賽藉由競技的形式,提供學習辯論者一個短期明確的訓練目標,在正反互換的比賽過程中,驅使參賽學生對辯題所指涉之公共政策領域進行更為客觀與多面向的探討,避免在學習研究過程中由於研究者的主觀偏好而產生的誤差。
另外,藉由論點的反覆攻防練習,邏輯推衍能力與口語表達能力亦將有長足的進步,對於大學生進入社會前的預先準備而言,裨益良多。
本次比賽採政策性命題,希望藉由對明確政策的討論,使參與的大學院校學生能夠更為深入的理解辯題所涉及的各領域知識,同時對於辯題所處的社會環境與現實亦能有所了解。
三、活動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詳見八、組隊方式。
四、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五、活動日期:
比賽日期:民國108年03月09日(六)至03月10日(日)
第一次領隊會議:民國108年01月20日(日)13:30
第二次領隊會議:民國108年03月08日(五)19:00
六、比賽制度:新式奧瑞岡三人制五五四整分制,一律由反方先行結辯。
七、比賽辯題:我國中央政府體制應採內閣制
八、組隊方式:
本次比賽隊數上限為16隊。
報名以校為單位,每校一隊,每隊至多6名選手(含領隊,領隊得兼任選手)。
同校有兩隊以上報名,以具備校級、院級、系級正式單位資格者優先錄取之。
同校有兩隊以上具備校級、院級、系級正式單位資格者,以校級、院級、系級之順序錄取之。
同校有兩隊以上具備同級正式單位資格者,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之。
上述資格之認定於爭議時,大會有權要求報名之參賽隊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參賽年齡上限為25歲以下且具備大專院校學籍者,25歲以下係指1994年 9月1日後出生者。
2、每隊每場比賽需有兩名23歲以下具備大專院校學籍者出賽,23歲以下係指 1996年9月1日後出生者。
九、報名方式:
無報名費,保證金每隊新台幣3000元,將於參賽隊伍完整參與活動後歸還。大會將提供免費選手村住宿,預定地點為台北市國軍英雄館。
報名日期:民國108年01月05日(六)00:00開始至民國108年01月06日(日)23:59止。
請欲參賽學校隊伍填妥本次比賽報名用GOOGLE表單,表單連結將另文發佈,內容須包含:
學校名稱
領隊姓名、系級、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隊員姓名、系級 (辯士名單更動最遲須於民國108年02月23日(六)23:59前完成,逾期將不再受理。)
大會將於民國108年01月07日(一)中午十二點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學校名單。請正取學校於民國108年01月11日(五)23:59前完成匯款並將匯款帳號末五碼(非交易序號)寄發電子郵件至cdpa@cdpatw.org,經大會確認後,報名手續方完成,若未報名成功,大會將通知備取學校遞補。
保證金:3000元整
開戶銀行: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永吉分行
戶名: 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
帳號:495540446072
十、報名錄取方式:
1、邀請制:本次賽事共有四個參賽隊伍名額採戰績邀請制,戰績計算結果與方式將另文公告之,以供所有參賽隊伍查核
2、區域保障名額:各區保障至少一所學校參賽,同區報名表單時間較前者優先錄取,未於時限內完成報名程序將優先啟動區域保障名額之遞補。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為一區。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為一區。
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為一區。
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為一區。
高雄市、屏東縣為一區。
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離島為一區。
以戰績邀請之學校「計入」各區保障名單中,故若該區已有學校受邀,將視為已保障一所學校參賽。
3、一般報名錄取:按報名表單時間較前者優先錄取。
十一、獎勵方式:
團體獎:本次比賽採勝場獎金累積制。
第一輪比賽(初賽)獲勝可獲獎金2000元。
第二輪比賽(八強賽)獲勝可獲獎金4000元。
第三輪比賽(準決賽)獲勝可獲獎金8000元。
第四輪比賽(決賽)獲勝可獲獎金16000元。
每場比賽獎金將於該場比賽結束後現場發放。
冠軍一名、亞軍一名及季軍兩名另可獲得獎盃一座。
個人獎:取最佳辯士一名,可獲獎金3000元、獎牌一面。
十二、保證金注意事項:
參賽隊伍若違反下列規定,保證金將不予歸還:
本次大會將嚴格管制留宿人數,各房留宿人數不得超過該房房型限制。
所有參賽隊伍皆必須派員參加第一次與第二次領隊會議,不得委託代理。台北市與新北市以外地區參賽學校出席第一次領隊會議,大會將提供每校800元之車馬費補助,以交通服務消費單據實報實銷。
所有參賽隊伍皆須派三名以上人員參加冠亞軍決賽與閉幕式,參加人員必須為登錄於辯士名單中之人員。
所有參賽隊伍須全程參與應出賽之賽程。
違反比賽規則中須扣保證金事項。
其他妨害比賽或大會作業進行之重大事項,由大會裁定之。
十三、活動執掌與聯絡電話
執行長:趙翊夫 0917149719
賽務長:江運澤 0911930950
裁判長:包威棣 0937520421
生輔長:呂哲海 098939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