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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辯題:
我國立委選舉應採聯立制
附加定義:雙方不得變更中央政府體制
第七屆 CDPA 辯論賽,係指 2022 年由CDPA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主辦,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指導,並由民進黨青年部、台灣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時代力量協辦的辯論賽事。
本篇賽事評析由世新大學 97 字頭的呂哲海學長撰寫。
我國立委選舉應採聯立制
附加定義:雙方不得變更中央政府體制
臺灣師範大學 vs. 輔仁大學
比賽影片如下,建議於閱讀賽事分析時搭配觀賞
正方在論點展開前,先論證了代議士制度的目的,認為首要原則需要確保民意的代表性足夠才符合代議士民主制度的精神。而台灣在政治實務上,大多數選民投票是以政黨取向,因此在並立制下,國會政黨席次比例會出現代表性不足的問題,從而產生以下兩點問題:
1.並立制會出現政黨比例失衡的問題
參考過去2008~2020年選舉結果,都有出現民意沒有過半的政黨,國會席次卻過半,正方透過以下案例進行舉證。
ex. 2012年國、民兩黨得票差距不到4%,但席次卻落差24%
ex. 2020年民進黨只有34%民意支持,應該拿37席卻獲得61席
如此一來針對較有爭議的議案,部分政黨會有超出民意基礎的話語權而強行通過。
ex. 前瞻基礎建設被認為資訊不夠透明還需要檢討,但民進黨硬通過
2.並立制不利於小黨生存
大黨在分區較容易取得優勢,而不分區也相同可以獲得席次,會造成壓縮小黨生存空間。
ex. 小黨民意佔11%,國會卻1席未得
ex. 大法官指出現況不利於小黨生存,對小黨的壓迫逾越必要程度
ex. 曾經發生綠黨立委選擇拋棄小黨加入民進黨,而藍綠兩黨的議題以統獨議題為主,較為侷限,因此加入第三勢力的意見就越來越重要。
ex. 2012年調查發現中立選民大於藍綠民意加總
ex. 時代力量在意司法改革、勞權,社民黨、綠黨在意特定議題
制度說明:基於以上兩個問題,正方認為要變動現況,制度採取聯立制,並將分區跟不分區都各列為73席,並廢除5%得票門檻。
正方論點屬於傳統論點,整體而言結構清楚,對於兩塊主要論點論證的層次,並不會只有停留在現象的說明,也有進一步證明到為什麼這是一個弊害,是在整體架構思考上算蠻完整的表現。
而如果要給予建議,會希望針對制度跟現況說明可以補充更多一點,像具體而言並立制跟聯立制計算方式差異?以及為什麼突然正方廢除了5%門檻那是什麼?(我想第一次聽的人會嚇到,畢竟5%門檻居然只出現在制度說明,前面都沒介紹到。)為什麼會都需要調整為各73席?有沒有什麼考量?
對於一個一開始並不了解這個議題的聽眾而言,可能會帶著很多疑惑而不容易進入比賽討論,同時整個場上雙方都蠻有默契的,對於這些具體制度背景沒有想要討論的意思。可能雙方已經打了很多場比賽,但是每一場比賽都會有新的聽眾,特別是CDPA賽事希望面向社會大眾來推廣辯論活動,如果能夠對看比賽或評比賽的人,用更友善的方式交代背景來呈現論點,會更好。
反方認為國會席次不完全依照比例分配,會有其他政策目的的考量,並以特別保障名額、偏遠地區席次來說明。而並立制的政策目的就是為了在台灣政治體制下,維持行政立法統一,避免形成少數政府的狀況,因此主張在正方制度變更後,會更容易發生少數政府,而產生以下兩點弊害。
1.正方會讓執政效率變差
過去陳水扁分立政府因為國會席次沒有過半,造成行政上有很多不效率的狀況
ex. 陳水扁時期預算凍結增加4倍
ex. 分立政府通過的議案只有600件,遠低於一致政府的900件
ex. 核四執政黨主張停建,卻被在野黨反對而繼續興建
ex. 國民年金改革也是類似於核四的狀況
2.正方會讓責任政治更難以咎責
多黨制底下民眾難以判斷政策沒做好是執政黨的問題還是被杯葛的結果,因此較難以咎責,無法落實責任政治。
ex. 政大研究證明民眾無法咎責,責任政治難以落實
最後反方也有提到一些零星的弊害,包含正方可能會讓特殊保障名額或偏鄉名額國會影響力下降,以及可能有分割投票的狀況,因此不見得正方能符合比例,但以上說法並非主要論點,比較多以攻防形式呈現作為對正方利益的挑戰。
由於正反方其實各自提出兩個主要論點,以及反方額外提出兩個散點攻防,比賽也相對聚焦的針對這六個戰場進行討論,所以以下就整理這些戰場的論點交鋒,來整理我所理解的比賽。
1.是否要追求比例一致才叫做民主?
反方的主要攻擊是認為選民投票時就已經知道分區跟不分區是分開選,這就是選民展現意志的結果,那為何還認為民主就一定要追求政黨比例一致呢?主要是以質疑正方沒有舉證的方式來進行拆解,但這塊戰場正方有去證明(1)民眾投票就是以政黨為依歸 (2)後續國會的投票時也是高度受到黨意影響,在這兩層回防下,反方其實沒有進一步拆解正方提出的資料或說法,正方相對能防守下這一個挑戰。
2.比例不一致等於會做出違反民主的決策嗎?
反方有提到如果真的違反民意的決策,是可以透過公投來進行抵制,試圖想要將弊害削弱在一個範圍內,想表示「其實沒有真的那麼不民主啦。」但在正方不斷質疑公投的效果跟能不能像擁有國會席次一樣具有影響力時,反方想要用公投去說明這個弊害問題不嚴重,這層削弱的效果就會比較低。
3.交鋒小結與建議
此戰場因為正方都有成功守下來,所以我的判斷會是能接受正方有幫助政黨比例一致,但對於民主價值的貢獻具體好處似乎並沒有到非常明確,只有後辯次去提及到避免少數政黨獲得過半影響力的不民主風險,但這個風險在操作上就是個價值上的風險,而非實質上的弊害。
而如果反方想要拆解比例不一致不等於不民主時,會建議反方在這裡要可以舉證出過去之所以設定並立制的立法考量,來表達過去早就衡量過這件事情了,認為政黨比例本來就應該以並立的方式呈現,這並不違背民主精神,因此正方需要舉證為何環境跟當時有所不同以至於判斷標準的改變,可能對於正方的施壓效果會更強,不然在正方以此為主要論點時,反方只是進行質疑的挑戰而非相對應的舉證時,就會在說服效果上更容易對反方不利。
1.現況聲音有不夠多元嗎?
在這裡反方要求正方證明現況有什麼議題沒被討論到以至於認為不多元的問題存在,但這裡正方其實有比較細緻的去解釋,議題的標題不是重點,而是相同議題的不同角度跟意見,並且有以新南向政策、藻礁議題來說明。
2.發聲管道很多,有必要進入國會嗎?
反方表示如果是想要表達意見跟角度,其實社會運動或自由表態本來就會被聽見,沒有必要進入國會。但其實進入國會才有更多影響力已經有在場上達成雙方共識,特別在反方自己也有提出質疑認為正方可能會產生偏鄉席次影響力下降的問題,在這個點上面,反方也應該是認同國會席次有區別於一般發生管道的影響力才是,所以這層拆解相對來說說服效果就比較不好接受。
3.正方多元聲音的利益來自於5%門檻廢除,利益不根屬於辯題
這個點其實很有趣,但非常可惜場上雙方交鋒沒有很多篇幅討論這件事情,比較多來自反二的階段去點到,這邊會討論到以下兩個問題:
4.如果不看廢除5%門檻,正方是否還有利益?
場上正方其實並沒有正面的交代這件事情,但依據正方論點的說明,正方主張小黨之所以席次較少,並沒有提及到5%門檻,而是歸因於分區跟不分區立委的競爭劣勢,而這個劣勢確實可以因為正方設定聯立制而讓小黨民意更好的反應在席次上,因此即便無關於5%門檻,初步上還是會接受正方有這邊的利益。但也必須提醒一下,這個結論是來自場上素材拼湊的結果,而並非雙方有意識的交代或整理。
5.正方利益如果真的都只來自廢除5%門檻,反方沒跟進制度的情況下,是否能夠當成正方利益?
如果正方真的被打成利益只來自廢除5%門檻,那無論反方是否跟進制度,正方此區塊利益就會被我認定為利益與辯題無關,因此無法採納作為判斷。但如同前面所說明,場上呈現是可以接受正方的利益並不只限於5%門檻,所以正方在這一塊會佔優。
6.交鋒小結與建議
這個區塊因為反方的態度都是採取削弱的方式,因此並無法真的擊倒正方的論述,所以判斷上也會是接受正方有證明成功對於小黨的利益,讓更多元聲音進入國會。
給雙方的建議是針對5%門檻的討論可能需要更清楚,才能夠去要求正方舉證具體對於小黨的貢獻體現在哪裡,席次增加的差異是差多少,會不會在排除5%門檻的因素後,正方真正透過聯立制能夠進入國會的小黨黨派其實沒有改變,只是小黨的席次多了一點點而已,那這樣對於多元聲音是否有貢獻,就能夠對正方解決力做比較強的破壞。
1.聯立制是否會產生少數政府?
反方主張聯立制會產生少數政府,而導致施政效率變差,正方針對這塊戰場有一些前階段的質疑,像是「期中選舉才比較容易出現少數政府,現在沒有期中選舉啦」、「各黨都比例沒過半又不等於一定代表執政跟國會會是對立」,但這些說法都比較偏向是削弱的層次,因為概念上還是能接受正方比起反方有更多面臨國會變成少數政府的風險。
2.少數政府是否會效率變差?
這個層次正方提出行政院的資料說明,因為行政院提出版本都會盡量採行較有共識的方案去推行,所以行政院認為效率差異並不大。而反方則是提出實際上過去陳水扁少數政府時期議案通過數較低、預算凍結問題更容易發生來證明此論點。但其實場上針對這件事情雙方並沒有給予正面詮釋的比較,會相對可惜,但以接受程度上來說,反方舉出了過去發生過的狀況當做證明,會在感受上更貼近實務狀態,所以如果只單靠行政院說法的概念是不太能成功擊倒反方提出案例數據實際上的預算凍結、議案通過數都變得更差的證明。
正方後階段提出第二個層次的說法,去表達藍綠彼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杯葛才是更不效率的體現,反而聯立制讓藍綠比例都下降,才能更聚焦討論真的議題。這是我覺得對反方施壓更有效果的說法,而最後面對這個層次,反方是透過「無論如何反方的政府都比正方的政府更能夠強行通過法案」,來論證效率更快。概念上算是有守住效率這個點,但如果退守到這個層次,其實算是蠻大程度的被削弱,原因是這樣的效率是否是好的效率,很容易落入正方一開始論點主張被強行通過法案的弊害語境中,而使反方利益變得更加不明顯了。
3.交鋒小結與建議
聯立制造成效率降低這個戰場,以最後的結論來說會是接受反方有說明成功確實效率會下降,畢竟無論如何反方可以有多數強制通過的手段,而正方沒有,但必須留意如果是退守到這個說法,整個論點會變得比較單薄,對於效率的利益是什麼以及為什麼要追求這種效率,其實就會需要有更多說明,不然會對裁判來說變成只是概念上存在,而較難直接認同效率的重要性。
1.民眾在不了解的情況下,硬去咎責不是好事
反方在這個戰場除了論證更難以咎責,甚至加碼提出資料表示民眾對於政治其實很不了解,所以更需要有可以咎責的對象,而正方在操作上反過來詮釋這分資料,說明恰恰當民眾不了解政治時,還硬去給予一個可以咎責的對象,才不是什麼責任政治的體現,而只是獵巫。這個說法在正方提出後,反方其實就比較疏於處理這塊戰場,也沒有聽到這一部分反方的看法,就會比較可惜
2.交鋒小結與建議
結論上這個戰場有被正方反過來詮釋,其實不是一件好事,而反方並沒有辦法有更多有效的回應,因此對於無法咎責的弊害就變得很模糊,難以認定這是個弊害。
反方的資料說明民眾不了解政治運作,其實是一份有可能傷害自己的資料,畢竟相比之下聯立制是比並立制更能直觀理解政黨比例體現的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並立制的分開計算反而才比較複雜,所以這也可能被正方接過去說,恰恰是民眾不理解政治,而民眾投票不管選分區或不分區的都是以政黨為主要理由時,就更不應該用並立制這種分開計算的制度,而是讓民眾最簡單知道你支持什麼政黨,什麼政黨就是在國會會有多少比例,才是最直覺的投票方式。
也就是說在概念上,反方這一份資料會同時削弱到自己的前階段說法,畢竟前面才剛提到現況沒有不民主呀,都是民眾民意展現的結果,但後面卻說民眾因為政治太複雜而不了解政治實務運作,兩邊的態度就有點接的不是很順。這邊會建議不用把力道放在強調「民眾其實不懂」,而是要反過來說「民眾其實本來都懂,但並立制會讓民眾更難懂」。
1.弱勢席次比例減少,影響力會下降嗎?
這邊雙方都同意聯立制會讓過去的原住民、婦女、偏遠地區的席次比例降低,而反方認為這會讓他們的影響力降低,正方則認為這些名額背後其實也是可以依賴藍綠政黨的推動來幫忙,所以影響力不會有差異。但在這裡會更容易接受反方的說法,畢竟席次的增加或減少一直都是正方在意的點,但突然討論到這些特殊或地區名額時,就變得不重要了,是在場感上正方態度接的不太順的地方,並沒有辦法透過藍綠的靠山來成功擊倒反方說法。
2.交鋒小結與建議
結論上這一塊弱勢名額影響力降低的風險,是有證明成功的,但也必須承認反方在這裡並沒有想要去渲染或擴張這個弊害的風險會不會造成什麼實際問題,比較像是在概念矛盾上去挑戰正方,不是要追求多元怎麼又犧牲多元呢?我會建議如果這個點要好好打,應該可以補上更多弱勢名額席次重要性的說法會更好。
1.台灣真的會有操控分票的問題嗎?
反方針對這個論點的說明其實似乎是有分成兩個區塊,一個是無黨籍參選的方式,另一個是創造衛星政黨來獲得選票,反而造成不公平或有失比例的問題,但反方在這塊論點的說明其實一直沒有很清楚,可能是礙於時間分配篇幅跟表達順暢度的關係,所以這塊論點的接受程度相比起其他論點來的更差一點點。而正方對於這塊論點是直接舉證資料,證明台灣過去選民拒絕分票操作,選民智商很高的資料,來說明反方預想的情境在台灣不會發生,而反方就沒有進一步回應了。
2.交鋒小結與建議
這塊戰場判斷比較簡單,就是在正方舉證台灣民眾不會這樣做之後,就沒有後續討論了,再加上這個論點的描述相較模糊,所以正方的資料就能比較有效的對論點進行拆解,會認定這個弊害還無法成立。
會建議反方要花更多篇幅去解釋衛星政黨會發生的背景,強調藍綠兩黨會比過去更有意願做這件事情,甚至民眾過去就算不分票現在也會努力想著要怎麼分票,畢竟只要有成功弄出個衛星政黨選上,那國會影響力就會直接倍增,而且還會遠遠贏過那些玩不了這種操作的其他政黨,是處於對小黨更不公平競爭的狀態,如果把整個故事講完,其實這塊論點應該是很有發展空間的,只可是這場比賽的反方操作傾向只是作為正方解決力層次的挑戰,但我會覺得如果可以放大來打,也許可以殺出血路。
1.正方論點
正方的兩個主論點(1)解決政黨比例失衡問題、(2)解決小黨不利於生存問題,在前述攻方交鋒過後,都有成立利益。但是這兩塊利益的結論其實都是拉回多元討論聲音,我會認為正方除了多元之外,其實有一個價值是可以主打現況制度因為代表性不足,而不符合代議士制度的民主精神,但操作上正方都以多元去跟反方進行比較,但也許民主是另一個更好施力的比較點。
2.反方論點
反方論點有兩個主要論點跟兩個攻防散點,包含:
(1)施政效率會變差
(2)民眾難以咎責
(3)弱勢名額影響力降低
(4)操控分票問題
其中針對(2)民眾難以咎責,在正方反過來詮釋後就會認同其實不應該追求這種獵巫的咎責,而能夠處理掉這個弊害。而(4)操控分票問題,也因為正方舉證台灣不會發生,而不了了之。
因此反方比較能成立的論點為(1)施政效率會變差、(3)弱勢名額影響力降低。但這兩個論點都是以概念上成立的方式存在,實質上這兩塊論點的重要性就會比較難以感受。
1.正方損益比
(1)解決不利於小黨問題 > 弱勢名額影響力下降
正方在這裡有先處理掉反方質疑「弱勢名額影響力降低」的論點,認為弱勢名額至少都還是有在國會內能夠發聲,但相比起小黨來說,小黨則是從無到有的出現在國會,因此會更有價值。
(2)多元 > 效率
正方最後想直接拉近概念上做雙方價值的損益比,「我們是否要快速的去走向一個粗糙的生活」,是正方想討論的核心問題,而操作上正方是現在的議題的複雜度不再只是二元分立,而是有更多細節跟差異的角度要被討論,並以國民兩黨的支持度在下降,民眾的意見越來越不是以兩黨能滿足。以誰更被社會需求作為損益比判斷標準,來論證多元比起效率是更被需要的。
2.反方損益比
(1)效率 > 多元
反方認為現況不缺乏多元,因為任何小黨都可以透過各種管道發表聲音,沒有一定要透過國會進行。實務上有很多政策是有急迫性的,而政府需要避免更多懸而未決的政策,因此讓政策有效率的被決定才是代議士制度存在的意義。
雙方的說明其實都是符合台灣某部分的現實的,確實如同正方所說的有很兩黨的支持度下降,需要更多元的聲音才能代表民眾,也如同反方所說,很多政策在實務上有急迫性,不適合一直吵來吵去交流意見,所以如何加重砝碼去表達多元跟效率誰更重要,其實就在誰對於台灣現況困境的描述更有說服力,相信這也是影響決賽裁判最終判決的關鍵。
我覺得正三申論將反方主動論證的資料拿過來重新詮釋是蠻精采的操作,畢竟雙方活的世界應該是同一個真實世界,本來就會有很多時候的資料有不同詮釋的問題,如何在場上快速反應並且將對方資料來強化自己的論點論述,其實是蠻有效的操作策略。
在對方第二輪,他告訴大家「咎責」很重要,是民主國家可以用選票決定一個人要不要續任的關鍵,可是如果去思考,他前面告訴大家,民眾關注政治的意識形態後因生活繁忙,反而比較沒有那個專注力,所以此時「課責」是什麼?無非只是想要有個名目,一致政府做得好、做得爛,全部都是你(執政黨)能夠通過,而選民也沒有深入思考這件事情是「執行上有困難」還是「外在力量杯葛」的時候,這個獵巫,是種合理的杯葛嗎?是合理的咎責嗎?如果選民不願意深究議題,不願關心政治,為什麼讓選民可以決定「就是執政黨做不好」,「執政黨就該下台」,是一個好的利益?看不出來。
雖然這一篇好像寫了很多字,但我過去其實不擅長打這麼多文字,所以大家如果看到很多用句不夠精簡或很多贅詞,再麻煩多多見諒。
我自己還在學校比賽的時候,總是覺得很累,很不想比,所以每一場比賽最開心的就是在四強分流輸掉,以前盃賽很常沒有季殿賽,正好代表不用打下一場,然後又可以有個盃對學長姐交待,所以自己真的打的冠亞賽其實不多。但畢業之後針對這點算有些小後悔,才發現當初應該多努力點,多讓自己成長,要對勝負更執著才是。畢竟冠亞賽是整個比賽最重要的一場比賽,沒有辦法好好享受真的太可惜了,雖然我已經很少有機會再參與比賽,但現役的辯士們機會很多,真心的鼓勵你們要多多把握。
這場比賽可以感受到冠亞賽的大家都有點小累了,還是希望你們可以享受冠亞賽的舞台,不管這場是不是場上六位辯手最滿意的比賽,都希望上面的文字分享可以幫助你們有所成長,當然也相當歡迎可以直接找我一起討論唷。